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2023-08-01 11:31:16 来源:找法网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资料图片)

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有:一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是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又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等。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怎样写

劳动者符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应该发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办理有关离职手续。解除通知书需具备如下要素:

1.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的发出对象要明确、唯一;

2.双方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3.明确劳动合同的解除理由以及程序;

4.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中应当写明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并明确各类待遇的支付;

5.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以及工作交接等事项;

6.说明是否启动竞业限制等条款。

三、如何仲裁解除劳动合同

找法网提醒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解除劳动关系的转移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遵守以下法律规定:

1.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地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时向双方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在1年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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