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位于海沧区中心城区,辖区总人口约27万人,下辖14个村(居)。2015年,随着嵩屿司法所的顺利建成,嵩屿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委会)也应时成立。调委会以嵩屿司法所人民调解员为骨干,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委会职能,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任务,以尽责担当为根本要求,坚持将任务分解到点、具体到人,把调解工作往实做、往细做、往群众心坎里做,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筑牢矛盾纠纷调处第一道防线,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2年,嵩屿街道调委会被福建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人民调解先进集体”,调委会副主任余明被评为“全省人民调解先进个人”。
多部门联合调解。李桂航摄
(相关资料图)
打通调解阵地经脉,当好基层社会治理“法治指导员”
为做好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构建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调委会形成了以街道调委会为主导,村(居)调委会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调解工作室)为触角延伸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二级调解组织网络。调委会依托司法所,主动担当,关口前移,指导辖区人民调解组织的设立和日常业务开展,先后成立了“厦门瀚盛游艇有限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阿罗海城市广场人民调解委员会”“海警海上枫桥调解工作室”“旭日海湾小区调解工作室”“金海华景小区调解工作室”等调解组织,进一步提升调解公信力,打响调解品牌,织密调解网络,辖区内共有调解组织19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4个,调解工作室(含个人调解工作室)6个,促进调解工作的开展。
此外,开创调解例会“巡回”制度,将调解例会下沉村居,争取基层主官支持,加强各村居调委会之间的交流学习,提升队伍凝聚力。采取专家授课、经验分享、参观见学等形式组织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加强业务交流,不断激发内生动力,扩大调解队伍,共同做好基层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和化解工作。强化调解保障机制,对成绩突出的调解员给予表扬支持,对调解员存在薄弱的环节提供可行性、有针对性意见建议,实行一案一补的调解案件补贴,按季度发放到位,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不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全面规范、队伍全面过硬、机制全面优化。
筑牢联动联调机制,当好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安全员”
针对辖区矛盾纠纷点多、面广、量大、案件复杂等实际情况,坚持源头治理,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通过与法院、公安、综治等部门联合探索多元化调解,凝聚化解纠纷强大合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推动人民调解提档升级。坚持“一周一部署、一月一排查、一季度一研判”,分析和排查不稳定因素,并建立跟踪通报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无盲区,不断提高矛盾纠纷排查的针对性、有效性。突出“防早控小”四字方针,有效实现纠纷排查不留白,矛盾纠纷不外溢。
值得一提的是,调委会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作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协调解决调解员工作中的疑难,为矛盾调解提供法律支撑。调委会直接参与或指导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3154起,其中重大群体性案件29件,涉及金额1.43亿元,最大限度化解纠纷,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升级,切实有效预防“民转刑”。特别是成功调解了村民与某物流公司的搅拌车相撞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及马拉松意外猝死等重大案件,有效制止了事态扩大;及时化解城建集团双十中学地下停车位合同纠纷案件190余起,有效遏制群体性事件发生,着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街、矛盾不上交”;成功化解叶某与曾某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例《磨合的困境》以及胡女士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例《亲情账单》,以温情促调解,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分析例会。汪莹摄
打好“调解+普法”组合拳,当好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宣传员”。
调委会承担了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的双重职能,除了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还积极向村(居)民及外来务工人员宣传法律知识。按照法治宣传“八进”思路,灵活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普法宣传服务进社区”活动和为辖区企业“法律义诊”服务,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经济纠纷、劳动保障、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问题,以开展法治宣讲、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调解员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调解,普法并进”,从法律的热点、焦点、盲点着手,通过“以案释法”,提高人民群众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
近两年来,调委会在中、小学校组织“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宪法常识宣讲”等主题教育,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栏、村居法治讲座、普法宣传等,开展形式多样、活动新颖法治宣传活动101场次,(社区)法律顾问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036人次,开展法治讲座116场次。持续开展调解宣传工作,增强群众对人民调解的了解、信任,引导广大群众运动正确方式化解矛盾,助推群众形成“调解优先”的意识,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作用,推动“枫桥经验”与时俱进,更好地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为建设平安海沧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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